为保证我区事业单位招考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,根据招考单位申请,经审核,同意下列职位增加报考专业,具体如下:
1.区水利局科员、区人社局仲裁员、区司法局公证员(岗位代码为01、02、12、13的岗位),法律类增加“法律”专业;
2.区农委科员(岗位代码为03),增加专业“养殖(农业推广硕士)”专业。